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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度报告的公示

按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函〔2019〕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教技函〔2020〕13号)和《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填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基本信息及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度报告予以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为科研处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

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公示期内,任何人对材料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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